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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年底了,给你说说年假这点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实施7年多了,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年假是带薪的。都到年底了,年假都休了没?没休可以怎么办?


一、带薪年假是怎么算的?

劳动者在入职时就应该与用人单位明确约定入职后应当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

双方约定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可以高于法定的年休假天数,但不可以比法定标准低。

《劳动法》 第四章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累计工作指的是什么?

累计工作指是工龄。年休假与工龄密切相关,劳动者工龄的长短直接关系到其可享受的年休假的天数。这里所讲的工龄指的是劳动者的累计工龄,并非指在某一单位的工作年限。仅仅将本单位工作时间作为享受休假的累计工作时间,是不符合规定的。

可实践中却经常发生,部分用人单位为了缩短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休假权利,漠视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只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计算年休假天数标准。

但是,这样企业是站不住脚的,一旦发生争议,只要劳动者能够举证证明自己在入职前的工作年限,法院就能够支持劳动者的合法主张。

相关阅读:

1、关于工龄你未必知道的事儿


三、有哪些东西可以证明工龄?

1、劳动部门出具相应的工龄证明;

2、之前任职的劳动合同;

3、工资记录;

4、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


四、年假还没休完呢,怎么办?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1、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2、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1、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2、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五、离职了,年假怎么办?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六、新入职公司之后,年假又怎么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累计工作已满1年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七、什么情况下没有年假啊?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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